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篇为进一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2024年7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2024年度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要点,新政与原购置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又有哪些不同,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吧!
答: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发生在2024年1月1日以前的改造投入不能享受抵免政策。
发生的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入时计税基础(可简单理解为资产原值)50%的部分,可以按照改造投入10%的金额抵免当年应纳税额。
A公司2021年购入一台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不含税金额是100万元,2024年A公司对该设备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升级,发生的改造投入是40万元,则2024年该设备改造投入可以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是40*10%=4万元;若2024年发生的该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投入是60万元,大于了购买原价的50%,则2024年可以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是100*50%*10%=5万元。
答: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的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改造后仍应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
答: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方面: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存储;数据分析;智能控制;数字安全与防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答:指企业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并形成该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专用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乐鱼APP官网。
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答:1.自身未实际使用改造后的专用设备。2.改造完成后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3.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4.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答:企业应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支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多个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应按照不同的专用设备分别归集相关支出。对相关支出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应事先制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或取得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